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智慧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沙望路南侧(原沙田镇大流村),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北侧、立沙中路西侧、沙望路南侧。
项目业主: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项目远期规划建设规模共2700t/d(以含水率60%计),本期建设规模2000t/d(以含水率60%计)。
7、完工期要求: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①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所有涉及土建工程设计条件提资;
②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调研并提交调研成果资料;
③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发货);
④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硬件安装及智慧化系统的生产运营管理功能(包括厂站监控系统、运行人员管理、智能巡检、两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收出运管理、生产安全与环境管理等)建设部署,智慧化系统的生产运营管理功能具备上线条件,硬件具备初验收条件;
⑤30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软件功能(包括智慧化系统、成品软件等整体功能)部署,具备联合调试运行条件(整体试运行时间应不低于6个月);
⑥48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及软件联调,并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试及招标人测试、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该项工作应在60天内完成);
⑦完成项目终验合格移交手续之日起进入为期三年的质保期,在此期间投标人需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对各项子功能模块进行持续优化及相应模型进行训练。
8、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 26,364,002.49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10、招标范围: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智慧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包含智慧化系统平台开发、BIM模型处理、成品软件、设备二维码钢牌、巡检机器人建设、仿真培训建设、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人行车行闸机、智慧化平台服务器、网络系统构建、安全系统、综合布线、智慧化机房建设、安防系统建设以及配套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其中智慧化系统部分包括厂站监控系统、运行人员管理、智能巡检、两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收出运管理、生产安全与环境管理、数字驾驶舱、移动端应用、小程序功能、综合经营管理、招采合同管理、财务对接管理、行政后勤管理、污泥主数据管理,并负责系统调试,直至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7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2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 人专家于2025年6月26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5年6月26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6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5,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2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并将数据同步到评标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30分至2025年6月27日18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3)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时讯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4 | 南京源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索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无公示表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6.1项规定编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26.1.5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估。
7.2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有效性)检查的评审内容:
事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 评审 |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第4.1款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4.3款的要求)。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第18条的要求,并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包括完整、真实的填写《合同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各类报价表格。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签名/盖私章)扫描件。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或子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以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与以文字表示的不一致的情况除外,投标报价以文字表示的为准(或未能根据招标文件已明确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价格符合性)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可根据招标文件已明确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本处指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已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报价;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出现超低报价。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6.3项的要求。 | |
技术符合性 | 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 条款)。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或无效投标)内容。 |
7.3本次评标对投标文件商务标(不含价格)综合评分的满分为40分,各评分项目的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1 | 财务状况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评审:3个年度盈利的,得2分;2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①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须提供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未营业或未提供前述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未能反映净利润的,不得分;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三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满足,即可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7分 | 一、标准化管理水平 (1)投标人提供其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人提供其有效期内GB/T22080-2016 (或 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3)投标人提供其有效期内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
备注: ①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及能显示证书有效状态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凭证[凭证界面需显示有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或 认证证书(需显示网址cx.cnca.cn) ],否则不得分;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二、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的,得 1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3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认定(需由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的,得1分。 备注: ①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 (如投标人受政策影响按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政策文件可享受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政策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3 | 投标人业绩 | 21分 | 1.软件开发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接污泥焚烧处置厂或垃圾焚烧处置厂或火电厂的MIS或生产管理或运营管理相关系统的项目业绩(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一个项目的业绩不得重复放置、也不重复得分,每项业绩按高分项计算一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相应类型业绩表内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①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得2分; ②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400-600万元(大于或等于400万元,小于600万元)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3分; ③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100-400万元(大于或等于100万元,小于400万元)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2分。 本子项最高得分7分。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接污泥或垃圾等固废收运管理或运输调度管理相关系统的项目业绩(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得1分。同一个项目的业绩不得重复放置、也不重复得分,每项业绩按高分项计算一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相应类型业绩表内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本子项最高2分。 2. 机房网络工程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接的机房网络工程业绩(合同标的必须含有机房工程或网络工程或数据中心建设或机房设备等,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一个项目的业绩不得重复放置、也不重复得分,每项业绩按高分项计算一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相应类型业绩表内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1)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得2分; (2)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3500万元(大于或等于30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2分; 本子项最高得分6分。 3. 安防工程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接的安防工程业绩(合同标的必须含有视频监控系统或人行车行闸机系统等,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同一个项目的业绩不得重复放置、也不重复得分,每项业绩按高分项计算一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对相应类型业绩表内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1)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业绩得2分; (2)每个承接的业绩项目总合同金额100-300万元(大于或等于100万元,小于300万元)的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2分; 本子项最高得分6分。 备注: ①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的金额不作强制要求)。 ②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的金额不作强制要求)无法完整反映评分条件的(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评审要求的合同标的;总合同金额),可提供业绩项目中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验收证明、用户评价等),仍无法完整反映评分条件(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评审要求的合同标的;总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由合同买方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补充情况说明文件(内容需包含上述评分条件)原件扫描件作为辅助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③须提供合同买方为项目业主还是总承包单位的情况说明文件加盖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提供合同买方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截图,且截图能完整显示经营范围内容(若合同买方为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截图)。 ④若合同买方为项目业主,须提供立项批复或招标公告或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发包人为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若为分包项目无须提供此项。 ⑤若提供的业绩项目为分包项目,须为合法分包项目,并提供合同买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买方为总承包单位及合法分包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拟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招标文件能证明合法分包的相关条款或合同能证明合法分包的相关条款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分包的证明材料),若非分包项目无须提供此项。 ⑥投标人业绩同时符合多项评审得分要求的,优先按最高得分项计分,最终该投标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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