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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二期)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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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二期)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 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二期) 项目采用 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二期)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1 , 40 0,000)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内容

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对宝安、坪山、大鹏等 3个区的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地块深度内容进行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和实施性评估,区分严重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以详细规划城镇单元为对象,对各单元内地块冲突情形进行归纳梳理,形成冲突单元评估结果一图一表。

二、项目用途

通过本项目开展,按照评估要素对控规地块深度内容进行评估,区分严重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提升控规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的重要作用,实现总体规划有效传导,实现 多规合一,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43号)提出因地制宜划分不同单元类型,探索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控方法,这就要求通过对详细规划进行系统评估,提出不同单元控规的编制类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提出科学评估现有详细规划。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要求,开展现状底图底数、已批和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本项目是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必然选择。

我市已编控规中,部分年代久远,规划实施时已不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无法有效指导各类开发保护与建设活动,部分控规的编制范围、内容、深度、规划传导落实等已不适应在编的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迫切需要以 详规单元,对已编制的控规从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估,分析已编控规存在的问题,为分类型、分地域、分阶段推进详细规划优化,强化详细规划数据整合,规范和加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本项目成果将作为我市规划管理、指导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开展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成果数量

( 1)宝安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报告,doc格式;

( 2)坪山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报告,doc格式;

( 3)大鹏新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报告,doc格式;

( 4)宝安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jpg格式;

( 5)坪山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jpg格式;

( 6)大鹏新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jpg格式;

( 7)宝安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表)集,pdf格式;

( 8)坪山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表)集,pdf格式;

( 9)大鹏新区详细规划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表)集,pdf格式。

四、简要技术需求

( 1)前期工作梳理

全面摸查宝安、坪山、大鹏等 3个区已编控规的组织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审进度、入库情况、成果构成,分别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对市、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需传导的各类管控边界、要素配置布局与规模、清单名录等进行梳理,将其纳入统一数据库。按照数据底图标准,形成已编控规拼合图。

( 2)已编控规对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评估

将控规用地方案与底线管控(如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其他专项领域管控边界等)、综合交通(如线性交通设施、点状交通设施)、公共服务与市政防灾(如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设施、邻避性要素)、开敞空间(如绿地和水体、生态廊道和通风廊道等)、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紫线、文物保护等)、开发强度分区等方面,对已编控规对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论与建议。

( 3)已编控规对城市发展的支撑性评估

将控规用地方案衔接已纳入 一张图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根据控规对近期、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评估其对城市发展的支撑性,得出评估结论与建议。

( 4)已编控规与新理念和新要求的适应性评估

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已编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城市洪涝及内涝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新理念和新要求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论与建议。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二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采购,主要理由如下:

( 1)本项目工作内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密切相关,工作重点之控规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符合性评估,要求技术单位必须熟悉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划传导、规划实施管理等相关政策,熟悉深圳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实施传导机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 021-2035 年)》的唯一技术支撑单位,也是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机制的主要研究单位,同时是《深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一期)》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该项目具有延续性,有利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优势。

2 )本项目工作重点之控规与纳入 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项目进行支撑性评估,控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新理念新要求进行适应性评估,控规具体地块的实施可行性评估等。要求技术团队除熟悉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外,还应熟悉法定图则、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类空间专项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利用政策等多方面的现状和规划情况,需要对土地管理政策非常了解,并具备研究基础。

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试点),根据市编办相关文件,中心 承担深圳市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成立15年来,中心共承担完成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图则、土地利用规划等法定规划编制与政策制定,以及交通、市政、公共设施、海洋、生态、产业、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各类专项规划与研究项目2000余项,同时还承担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地籍调查、多规合一、陆海统筹、城市发展评估、交通仿真系统建设等重大课题和创新研究,以及法定图则个案调整、重要项目选址、土地利用与管理计划制定、一张图等各类规划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维护与监测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从项目经历来看,中心已具备重要的工作基础和技术支撑能力,由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该项目更有利于本项目的开展。

( 3)该项目涉及保密类数据资源的使用,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只能向特定范围内的有限供应商采购。中心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下属单位,定位为政府规划师,满足保密性要求。

因此, 考虑项目的延续性、复杂性、涉密性,建议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采购。

征求意见期限:

从 2024年 日起至 2024年 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曹艳芳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 8009号 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 0755-83949147 传真: 0755-83949147

备注: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 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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