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冲击矿井煤巷掘进卸压钻孔多孔快速钻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2-12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冲击矿井煤巷掘进卸压钻孔多孔快速钻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华能系统内诸如砚北煤矿、华亭煤矿、核桃峪煤矿等11对冲击地压矿井,都在掘进、回采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冲击地压灾害威胁。冲击地压矿井的防治措施主要有大直径钻孔卸压、顶板爆破、定向钻孔水力压裂坚硬岩层等手段。对于掘进工作面而言,大直径钻孔卸压方法施工相对便捷、对生产影响小,通常首先采用,而掘进工作面大直径卸压钻孔一般在迎头每次需施工2~3个,钻孔主要采用钻机进行施工,因此钻机的施工效率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巷道的掘进速度。
目前,掘进工作面大直径卸压钻孔施工面临着搬迁移位频繁、钻进慢、效率低等问题,常规钻机及钻探技术已成为了制约冲击地压矿井煤矿巷道快速掘进的重要因素。因此,研发用于掘进工作面大直径卸压孔快速钻进技术及装备已是当务之急。
本项目研究、试制高效掘进卸压钻机,有利于实现煤矿巷道掘进工作面大直径卸压孔快速施工,提高钻孔施工效率,进而提高巷道掘进速度及煤炭产量,在煤炭安全、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2采购范围
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的细化、分解,拟确定一家项目协作单位进行研究及装备试制,采购范围具体如下:
2.2.1掘进工作面大直径卸压钻孔卸压机理
针对试点矿井工程条件,开展掘进工作面大直径钻孔卸压机理研究,通过数值模拟手段,对大直径钻孔孔径、间距、深度、位置等关键参数设计优化,研究结果为多工作臂钻机性能参数的选取奠定基础。
2.2.2紧凑型三工作臂钻机总体布局及性能参数确定
通过调研及专家论证确定钻机的整体结构形式、工作臂布置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确保钻机在井下移动灵活、具有较高钻进效率。钻机初步拟采用分体式履带结构形式,分为钻车和泵车,其中钻车是执行机构、泵车是动力源;采用窄体设计,方便与掘进机等交替施工;设计3个工作臂,可同时施工3个不同方位、角度钻孔,施工效率高;液压系统,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安全、可靠。钻机的设计性能参数如下表所示。
技术指标 | 参 数 |
整机结构 | 分体履带式 |
工作臂个数 | 3 |
额定转矩/Nm | 1100~4500 |
额定转速/(r/min) | 60~220 |
最大给进起拔力/kN | 100 |
电机功率/kW | ≥110 |
配套钻头/mm | Φ153 |
配套钻杆/mm | Φ89/Φ73 |
参考深度/m | 50±5 |
2.2.3关键零部件设计与仿真分析
钻机的关键零部件主要包括回转器、给进机构及夹持器。在三维造型软件NX中建立关键零部件的实体模型,利用有限元分析软件ABQUES软件对其进行有限元分析,根据应力、形变云图指出结构中薄弱部位,提出优化解决方案,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构进行重新设计,为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性提供理论依据。
2.2.4多工作臂独立动作下的液压系统设计及功率分配
钻机液压系统采用开式系统,充分发挥油箱的散热、沉淀杂质的作用。应用AMESim软件对液压系统进行优化及动态功率流仿真分析,提高系统的工作效率及稳定性。
钻机试制完成后需取得安标证书,并在砚北煤矿进行工业性试验,考察试制多工作臂钻机的钻进能力及工作效率,验证钻机结构的可靠性及系统的稳定性。
2.2.5授权发明专利1项、受理发明专利2项;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篇;申报企业标准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
2.2.6服务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1.2.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1.2.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2.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从事矿山机械设备研发制造相关业务的企业或科研院所。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煤矿坑道钻机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机械设计制造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煤矿坑道钻机研制工作5 年以上。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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