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电站辅助并网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1-144)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电站辅助并网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2 规 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订单工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订单所有工作(具体工期以订单项目为准)。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电站辅助并网性能测试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订单工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订单所有工作(具体工期以订单项目为准)。
2.6 招标范围: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光伏电站、风电场、储能系统、调相机项目等新能源电站辅助并网性能测试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穿越能力测试及评价、电压/频率适应能力测试及评价、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及评价、新能源电站仿真建模、储能系统并网性能测试及性能评价、调相机性能评价等,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场站并网性能测试或调试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4日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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