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533-FW089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已由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控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管道公司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管网油气调控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油气调控管理模式的通知人力资源〔2022〕27 号)文件要求,将在成都建设西南分控中心(成都),负责西南管道公司所辖二级调控管道的监控,以及西南管道公司所辖一级调控管道的监视,与华南分控中心(广州)互为备控,同时作为油气调控中心灾备中心。
西南分控中心的建设将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模式,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建设:
第一阶段将完成云南成品油管道国产化 SCADA 系统建设,建设西南分控中心备控系统,同时调整整个西南分控中心 SCADA 网络架构,完善统一调度、分级监控的调控模式,完善统一调度、分级监控的调控模式以及互为备用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1)云南成品油管道国产化 SCADA 系统建设;
(2)调整优化 SCADA 网络整体架构;
(3)西南分控中心备控系统建设;
(4)云南成品油管道站场、中缅原油管道(国内段)站场、西南分控中心与华南分控中心通信链路的建立;
(5)调度电话系统建设;
(6)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阶段涉及西南分控中心自控、通信系统搬迁及建设方案。并包含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内调控中心各房间功能、建筑装修及与分控中心相关的电力、给排水、暖通建设。
(1)分控中心 SCADA 系统、通信系统搬迁;
(2)自动化培训室建设,包含模拟仿真系统的建设、管道技术培训设备完善;
(3)调控大厅和机房等功能房间建设;
(4)网络通信系统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光传输系统建设;
(5)为灾备中心、华南分控中心备控系统预留基础设施条件(仅考虑机柜、显示器、操作台及卫星天线等硬件及配套房间、供电、消防、暖通、布线等);
(6)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变电所外电源以及高压配电建设。
2.3 招标范围:西南分控中心(成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西南调控指挥中心综合楼变电所外电源以及高低压变配电部分),并负责项目整体初步设计的整合及为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最终方案所需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本项目设计费以设计概算为基础计算,暂定总价,下浮率报价,本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按照《关于颁布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细则》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财务〔2021〕14号)中有关规定收费标准重新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项目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最终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金额不能超过概算批复设计费。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80个日历日。
2.6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的综合得分排序,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原则上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当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时,若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同时进行排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从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证明材料形式不限)
③提供项目经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一工作阶段即可)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绩;(业绩不少于1项,以签订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提供证明资料应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不能证明的,投标人应提供除要求资料外的其他佐证材料(如任命书等),投标人在提供资料内进行突出标记显示。
2.2 服务团队:投标人应提供设计服务人员短名单,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总工)、自控、通信、电力、建筑、结构、经济专业等主要专业设计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总工)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2年度的);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设计类技术服务业绩(类似业绩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提供合同主要页(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业绩主要信息的,需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体现业绩主要服务内容,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作为业绩时应提供框架合同+委托书(订单),业绩认定时间以委托书(订单)下达之日为准)。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4)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6.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7.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与中石油平台同时完成报名,以国家管网下载标书信息为准。4.2.2所示操作为中石油平台报名步骤,4.2.3所示操作为国家管网平台报名步骤,两个步骤可同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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