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组织某型通信系统LVC仿真平台,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某型通信系统LVC仿真平台 (2024-JH01-W5013)
二、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产品基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在役系统进行开发研制,系统软硬件指标要求与实际设备一致,并能够与现有硬件设备适配,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开展全系统、全要素、全业务和全流程的虚实结合使用,满足系统原理、设备操作运维、组网等综合运用需要,同时为组织管理、考核评估提供信息化手段。
(一)项目主要功能(略)
1.基本性能与实际设备一致;
2.模拟器材外观及操作界面与定型设备保持一致;
3.★仿真系统遵循实际系统协议和标准,能够与实际系统、设备互联互通互操作。
(三)有关说明
按照保密要求,完整版技术参数无法公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提供附件中相应材料及供应商特殊资质证明材料,联系采购服务站线下现场领取。
三、项目预算:910.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或采购物资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项目研制周期内,保密资质有效)。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一是该项目涉及现役系统为最新状态,相关装设备研制单位或总体单位均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二是项目涉及设备参数无法在互联网公开,采购产品立足实装设备进行开发研制,技术要求较高,系统要求软硬件指标与实装一致,并能够与实装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
三是项目需求单位无该系统的资料和数据支撑项目开发的全过程。
五、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2024年07月2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东区15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供应商承诺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证书过期,需提供相应证书制发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需指定保密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及保密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开具的保密人员证明原件,并附保密员证书、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保密局备案记录等第三方支撑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领取人需提供全新空白光盘2张),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保密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留存)。
二、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请领取文件的供应商来函明确参与意向,若存在2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实质响应,采购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确属单一来源项目采购,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助理 崔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0813
移动电话:17806097077(优先) 18519391105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院东区15号楼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0808
移动电话:18303385624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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