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业生产性实训设备及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汽车专业生产性实训设备及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1755
项目名称:汽车专业生产性实训设备及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21,850.00
最高限价(元):1,221,850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项目用于我校汽车专业实训仿真基地建设。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MR新能源汽车结构仿真实训系统 | 1 | 套 |
2 | MR全息AI眼镜 | 1 | 台 |
3 | 特斯拉 modelX-新能源汽车整车结构认知VR实训系统 | 1 | 套 |
4 | 纯电动汽车电源和电池 VR仿真实训系统 | 1 | 套 |
5 | 汽车电器实训仿真系统 | 1 | 套 |
6 | VR头盔 | 8 | 台 |
7 | VR工作站 | 8 | 台 |
8 | 55寸智慧屏 | 7 | 台 |
9 | 86寸交互式智慧黑板 | 1 | 套 |
10 | 移动支架 | 7 | 个 |
11 | 集成式棚顶装饰 | 160 | ㎡ |
12 | 墙面装饰 | 300 | ㎡ |
13 | 专业教室地胶 | 160 | ㎡ |
14 | 系统集成 | 1 | 项 |
15 | 激光电子测量 设备 | 1 | 套 |
16 | 钣金工作站 | 1 | 套 |
17 | 塑料件修复系统 | 1 | 套 |
18 | 发动机翻转架及发动机辅助连接板(含发动机) | 1 | 套 |
19 | 发动机拆装 工作台 | 1 | 套 |
20 | 发动机拆装零件存放架 | 1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 18904069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 0416-3633666
邮箱地址: zjxm363366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80250000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银花
电 话: 0416-363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