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型专业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01-W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1 | 某类便携式靶标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枚 | 166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2-1 | 某型靶机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架 | 3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3-1 | 某型靶机(中速)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架 | 3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4-1 | 某类检测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5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5-1 | 某型仿真系统 |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6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6-1 | 某型综合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6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7-1 | 某型模拟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9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说明: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80,430,000.00元,捌仟零肆拾叁万元整
采购包1:4,980,000.00元,肆佰玖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2:40,000,000.00元,肆仟万元整;
采购包3:12,800,000.00元,壹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采购包4:6,750,000.00元,陆佰柒拾伍万元整;
采购包5:3,600,000.00元,叁佰陆拾万元整;
采购包6:10,400,000.00元,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采购包7:1,900,000.00元,壹佰玖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980,000.00 元,肆佰玖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2:40,000,000.00 元,肆仟万元整
采购包3:12,800,000.00 元,壹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采购包4:6,750,000.00 元,陆佰柒拾伍万元整
采购包5:3,600,000.00 元,叁佰陆拾万元整
采购包6:10,400,000.00 元,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采购包7:1,900,000.00 元,壹佰玖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3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4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5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6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7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采购包2:
(1)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2)(1)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采购包3:
(1)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2)(1)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采购包4:
(1)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采购包5:
(1)(1)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3)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采购包6:
(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3)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采购包7:
(1)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2)(1)具有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做要求);(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包括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需提供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院北门小白楼二层标书发售室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2: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3: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4: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5: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6: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7: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4: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5: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6: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7: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版投标文件。
2.因系统原因,招标公告中一般资格条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助理(标书室)、孟助理(第4包项目负责人)、李助理(第6包项目负责人)、刘助理(第1、2、7包)、于助理(第5包)
办公电话:010-66871154(标书室)、010-66870413
移动电话: 17301181982(标书室)、13416343065
传真: *******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10-66871142/13520909393(如未接听,请短信联系)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助理
联系电话:010-66870419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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