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JSDYDL-竞磋-202401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 、 招 条 件
本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 陆万元整(小写:16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 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 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2024-03-20 09:00到2024-03-26 17:30
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 确认函,并将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 jsdyha9540@163.com),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接收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 年3月26日,并电话与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17- 83502260,18932329540。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1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 、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开标时间:2024-04-01 09:30
开标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标会议室
七 、 他
受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的委托,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 乙醛氧化制醋酸 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YDL-竞磋-2024017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乙醛氧化制醋酸工艺虚拟仿真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 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 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 与磋商确认函,并将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 箱:jsdyha9540@163.com),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接收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 2024年3月26日,并电话与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3)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17-83502260,18932329540。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
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
议室
六、公告期限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7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517-8900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 联系方式:朱琳0517-83502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琳
电 话:0517-83502260
八 、 监 督 部 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77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517-8900606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 联 系 人: 朱琳
电 话: 0517-83502260
电 子 邮 件: jsdyh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 已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网上获取了相关信息,特发函确认参加 本项目。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 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递交确认函、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 递交、澄清、说明、补正响应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 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 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期限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须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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