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仿真系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2023-JY29-F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工控仿真系统(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Y29-W1006
三、项目概况: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工控仿真系统(二次)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 山东省济南市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2.32万元;
※3.最高限价:402.32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特别注意事项: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请各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随身携带已注册成功的截图(登录供应商系统后在基本信息维护中查询公章,未完成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无投标资格。详情请查询2023年3月13日于《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 6 日至3月 12 日,每日上午8:10至11:20,下午14:40至17:2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指定地点。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企业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或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携带1张空白蓝光光盘,用于刻录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指定地点。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指定地点 。
※八、样品(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一)提交样品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如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且对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九、现场踏勘(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一)现场踏勘时间: 。
(二)踏勘地点: 。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先生、楚先生
办公电话:010-66326419、010-4426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指定地点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隋主任
办公电话:010-5544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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