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惯性器件仿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B2024-045
项目名称:惯性器件仿真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惯性器件仿真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方式:邮件获取: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发送邮件。邮件内容:①项目名称、②所投包号(如有)、③项目编号、④公司名称、⑤联系人、⑥联系电话、⑦邮箱、⑧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⑨领取人身份证扫描件、⑩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shzbqd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惯性器件仿真系统采购项目-SHZB2024-045-文件获取-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标书费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须标明项目编号后三位,标书费到账时间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开户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账 号:522130100100053768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 惯性器件仿真系统 采购项目 以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惯性器件仿真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2024-04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惯性器件仿真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2024年10月 | 青岛市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五、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期限:自 202 4 年 02 月 06 日起至202 4 年 02 月 18 日 ,每天上午8: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招标代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3.方式:邮件获取: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发送邮件。邮件内容:①项目名称、②所投包号(如有)、③项目编号、④公司名称、⑤联系人、⑥联系电话、⑦邮箱、⑧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⑨领取人身份证扫描件、⑩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shzbqd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惯性器件仿真系统采购项目-SHZB2024-045-文件获取-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标书费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须标明项目编号后三位,标书费到账时间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开户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市北支行、账 号:522130100100053768
4.工本费:每套 ¥300.00 ,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七、公告期限
自 202 4 年 02 月 06 日起至202 4 年 02 月 18 日 。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8 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止 ;
2.地点(招标代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8 日上午9时 ;
2.地点(招标代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招标代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联系人:马诗晴、贺鹏琦、侯美玲
电 话:0532-85659918/66701999
电子邮箱:shzbqdb@163.com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532-51858229
2024年02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青岛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
联系方式:马诗晴、贺鹏琦、侯美玲0532-85659918/6670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晴、贺鹏琦、侯美玲
电 话: 0532-85659918/6670199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