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医学及婴幼儿托育虚拟仿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麦地东一路9号加旺花园6、7号楼2层01号惠州市一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HZYDT2025SZ06019
项目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医学及婴幼儿托育虚拟仿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700,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医学及婴幼儿托育虚拟仿真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项目内容 交货期限 数量 单位 预算总价 备注
01 基础医学虚拟仿真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1 项 人民币490000元 详见采购文件
02 婴幼儿托育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1 项 人民币210880元 详见采购文件
5、其他:无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基础医学虚拟仿真系统):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基础医学虚拟仿真系统):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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